各鎮(zhèn)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關于進一步強化政務督查體系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30日
關于進一步強化政務督查體系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確保政令暢通,現就強化政務督查體系,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整合督查資源。統(tǒng)籌政務督查資源,強化督查力量整合,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政務大督查體系,形成督查合力。
(一)加強對政務督查工作的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一步健全政務督查工作體系。各地、各部門要明確主要負責人為抓落實的第一責任人,并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具體抓,同時配備專(兼)職人員充實政務督查力量。對政府工作督查事項,市政府督查室聯(lián)合市委督查室、市紀委(市監(jiān)察委)、市委組織部及各地各部門督查力量,實現資源的有效整合和制度的剛性執(zhí)行。
(二)發(fā)揮督查專員作用。充分發(fā)揮市委市政府督查專員領導經驗豐富的作用,負責對政府決策和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調研指導。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充實若干市級重點綜合經濟部門市管領導干部為督查專員,對年度重點工作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明查暗訪,并向市政府報告督查工作完成情況及提出意見建議。
(三)建立專項督查小組。針對經濟運行、重大工程、招商引資、服務企業(yè)及年度其他中心工作,組建若干專項督查組。市專項督查組由業(yè)務對口、熟悉工作、經驗豐富的非領導崗位領導任組長,優(yōu)秀年輕干部為聯(lián)絡員,聯(lián)系發(fā)展改革、招商引資、交通運輸等重點工作責任部門,全程參與工作督查,進一步提升督查效能。
(四)引入社會督查力量。積極引入社會力量,逐步建立政務督查工作人才庫,從市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以及新聞媒體、第三方評估機構、社會組織中挑選一些專家學者、網絡領軍人物等參與政務督查工作,并根據督查工作需要,邀請相關人士參與督查活動,在政務督查工作中借智借力,促進工作落實。
二、突出督查重點。政務督查的主要任務是推動上級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包括:中央、省、寧波決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市政府重大項目和民生實事項目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專題會議確定的重要事項及相關重要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政府系統(tǒng)承辦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提案辦理情況;其他需要督查的重大事項。
對年度重要工作,年初制定重要工作責任分解,以任務清單形式明確牽頭部門、參與單位、完成時限。根據重要工作責任分解、工作進展情況和領導交辦任務,每季度安排1-2項重點督查事項。各地各部門對分解的工作任務要倒排時間節(jié)點,市政府各相關領導對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困難問題要及時協(xié)調解決,確保任務按期完成。
三、健全督查機制。建立完善各項政務督查機制,做到有章可循、規(guī)范化運作,確保“督”有權威,“查”有手段。
(一)統(tǒng)籌協(xié)調機制。市政府辦公室圍繞上級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政府中心工作,研究提出年度政務督查工作計劃。市政府督查室負責督查工作計劃的組織實施、對全市政務督查工作的協(xié)調和對各地各部門政務督查工作的指導。
(二)動態(tài)監(jiān)管機制。把政務督查貫穿于政府工作全過程,決策部署時明確督查事項,提出督查要求,決策部署后檢查落實情況,實行全程動態(tài)化監(jiān)管,建立督查臺帳,確保決策落實工作推進。
(三)協(xié)同配合機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與市委督查室在督促檢查工作方面的銜接與配合,并充分發(fā)揮行政監(jiān)察、專項審計、民意調查、新聞媒體和第三方機構的專業(yè)評估作用,協(xié)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責任分解機制。對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政府中心工作和其他重要事項,各地各部門要及時進行任務分解,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制定督查方案,提出督查要求。
(五)限期報告機制。對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各地各部門要按規(guī)定和時限要求報告貫徹落實情況。對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相關單位要按時限辦結并報告辦理情況,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辦結的,要說明原因并報告階段性進展情況。
(六)調查復核機制。對各地各部門報告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辦理情況,視情進行實地調查復核。對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大的重點事項,及時開展“回頭看”、“再督查”等活動,必要時組織開展暗訪活動,切實增強督查實效。
(七)結果公開機制。分類公開對政府重要工作完成情況的督查結果,督查事項在黨政網內部通報,并書面送市領導審閱;對部分涉及廣大群眾利益的督查事項(如民生實事項目),實施“雙公開”制度,工作推進情況在黨政網和慈溪日報等相關媒體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八)閉環(huán)流程機制。規(guī)范政務督查的工作流程,探索建立從布置督查任務、組織實施督查、督查結果反饋、情況限期整改、責任部門作出相應說明、督查復核、領導約談、個別移交等閉環(huán)式督查流程。
四、強化督查結果。加強正向激勵、反向鞭策,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對督查中發(fā)現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實行“第一次通報、第二次約談、第三次移送組織紀檢部門”,強化責任追究。
(一)情況通報。實行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通報制度,對抓工作落實成效明顯的單位,進行總結經驗、推廣做法;對工作進展緩慢、落實不力的單位,要通報批評,責成報告原因并做好整改落實。
(二)說明約談。對督查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要詳細說明未完成目標原因,并視情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出面進行約談,提出下步整改措施、明確整改完成期限。
(三)考核評價。在督查過程中,實現督事與督人相結合。各地、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結果,將作為工作考核、評優(yōu)評先、績效評價和干部任用調整的依據,并在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附加分中設置政務督查專項分。
(四)責任追究。發(fā)現重大決策部署落實過程中存在失職瀆職、違紀違法等情形,及時將有關情況和線索移送監(jiān)察機關,嚴肅追責。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辦、政協(xié)辦,市人武部,市法院、檢察院,各人民團體,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黨、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30日印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