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qū))商務主管部門,成都市投促委: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清理規(guī)范公共服務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川辦函〔2017〕164號)“省直部門牽頭清理本行業(yè)、本系統(tǒng)公共服務事項”的工作要求,我廳決定對全省商務系統(tǒng)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F(xiàn)將清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圍

  本次公共服務事項清理范圍包括證明類、評級認定類、從業(yè)資格培訓考核認定類、申請(申報)和審核(登記、備案)類、咨詢查詢服務類和其他類(指未列入上述5類的公共服務事項以及各地各部門圍繞“雙創(chuàng)”工作制定出臺的政策措施)共6類公共服務事項。

  二、清理程序

  請各單位認真對照《2016年四川省省、市、縣三級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及“雙創(chuàng)”政策目錄初稿》(以下簡稱《目錄初稿》,下載地址:http://egov.sczw.gov.cn/)中涉及商務主管部門的公共服務事項,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的調整情況,對本單位實施的公共服務事項逐一進行清理核對。對核對無誤確需保留的公共服務事項及未列入《目錄初稿》又確需增加的公共服務事項,請逐一填入《省市縣三級商務主管部門公共服務事項統(tǒng)計表(2017年)》(以下簡稱《統(tǒng)計表》,見附件),并完善《統(tǒng)計表》中的相關信息。

  三、清理時限

  各縣(市、區(qū))商務主管部門的清理意見及《統(tǒng)計表》請于9月11日前報送所在地市(州)商務主管部門、成都市投促委;各市(州)商務主管部門、成都市投促委務必于9月13日前將匯總的清理情況(含市本級的清理意見及《統(tǒng)計表》)書面報送我廳(審批處),以便整理后按時報送省政府辦公廳審定。

  特此通知。

  聯(lián) 系 人:審批處周文杰 張敏

  聯(lián)系電話:028-86911021  028-86913185(傳真)

  郵    箱:465968324@qq.com

  附件:省市縣三級商務主管部門公共服務事項統(tǒng)計表(2017年)

  四川省商務廳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