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qū)、漳州高新區(qū)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漳州市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30日

 ?。ù思鲃庸_)

漳州市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fā)〔2017〕97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8〕26號)文件精神,推進我市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推行全市公共資源配置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公共資源配置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等內容外,均依法予以公開,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擴大公眾監(jiān)督,增強公開實效,把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范圍,不斷提高公共資源使用效益,維護企業(yè)和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二、公開范圍

  公開資源配置領域主要包括住房保障領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礦業(yè)權出讓領域、政府采購領域、國有產權交易領域、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林業(yè)產權交易領域、排污權交易領域等領域。

  各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工作職能,梳理填報本地區(qū)、本單位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事項清單,進一步明細公開事項、內容、時限、方式、責任主體、監(jiān)督渠道等信息,納入主動公開目錄清單,并在本地區(qū)、本部門的政府網站上及時發(fā)布。

  責任單位:市發(fā)改委、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經信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環(huán)保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yè)局、商務局、林業(yè)局、國資委,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開發(fā)區(qū)(投資區(qū)、高新區(qū))管委會

  三、公開主體

  按照“誰批準、誰公開,誰實施、誰公開,誰制作、誰公開”的原則,公共資源配置涉及行政審批的批準結果信息由審批部門負責公開;公共資源項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過程信息、中標(成交)信息、合同履約信息由管理或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的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按照掌握信息的情況分別公開。

  四、公開渠道

 ?。ㄒ唬┱侠枚喾N平臺。按照政府門戶網站改造的統(tǒng)一部署,進一步完善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欄目建設,及時發(fā)布全市公共資源配置領域各類信息。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發(fā)揮政府門戶網站第一平臺作用,及時發(fā)布公共資源配置領域各類信息,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積極利用政務微博微信、新聞媒體、政務客戶端等拓寬信息公開渠道,開展在線服務,提升用戶體驗。

  (二)構建數據共享體系。積極構建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共享體系,推動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政府采購、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yè)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各類依法應當公開的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等,在福建省、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福建省政府采購網等指定媒介發(fā)布,實現信息共享。

  (三)充分依托信用平臺。全市公共資源配置領域的信用信息要及時交互至福建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漳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依托“信用福建”“信用漳州”網站及時予以公開。

  (四)打造綜合服務平臺。把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其他政務信息系統(tǒng)進行整合共享,實現公共資源配置信息與其他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銜接,打造集信息公開、交易辦理、進度查詢、業(yè)務咨詢于一體的一站式、全時段綜合服務平臺。

  責任單位:市發(fā)改委、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經信委(數字辦)、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環(huán)保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yè)局、商務局、林業(yè)局、國資委、人行,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開發(fā)區(qū)(投資區(qū)、高新區(qū))管委會

  五、公開時效

  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確定為主動公開的信息,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對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和理由予以答復。法律、法規(guī)對于公共資源配置(交易)過程信息、中標(成交)信息、合同履約信息等發(fā)布另有規(guī)定的,要依法及時公開。

  責任單位:市發(fā)改委、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經信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環(huán)保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yè)局、商務局、林業(yè)局、國資委,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開發(fā)區(qū)(投資區(qū)、高新區(qū))管委會

  六、建立“黑名單”制度

  建立公共資源配置“黑名單”制度,將騙取公共資源等不良行為信息逐步納入“黑名單”管理,相關“黑名單”信息由負責管理的部門分別公開,以“信用漳州”網站為指定媒體,同時交互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責任單位:市發(fā)改委、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經信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環(huán)保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yè)局、商務局、林業(yè)局、國資委,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開發(fā)區(qū)(投資區(qū)、高新區(qū))管委會

  七、保障措施

 ?。ㄒ唬┞鋵嵐ぷ髫熑?。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此作為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有力抓手,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務求實效。各責任單位和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開發(fā)區(qū)(投資區(qū)、高新區(qū))管委會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研究制定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標、具體實施方案及工作措施,并在漳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平臺—公共資源配置專欄公開信息;同時,要切實做好政務輿情監(jiān)測和回應工作,確保工作任務逐項得到落實。

 ?。ǘ﹪栏癖O(jiān)督檢查。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開發(fā)區(qū)(投資區(qū)、高新區(qū))和市發(fā)改委每年開展一次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公開實效、交易平臺掌握信息報送和公開情況等,檢查結果每年11月底前報市政府辦,并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布,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的監(jiān)督。

  (三)強化考核評估。市政府辦要按照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相關規(guī)定,把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范圍,對工作成效突出的,給予通報表揚;對未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履行公開職責的,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體現。各級各單位要將其納入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范圍,積極探索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加大考核力度,推動工作有效開展。

  附件:漳州市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