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遼源市各縣 (區(qū))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現將 《國家稅務總局遼源市稅務局2024年度“雙隨機公開”實施細則 (試行)》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國家稅務總局遼源市稅務局
2024年4月8日
國家稅務總局遼源市稅務局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實施細則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科學的隨機抽查機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guī)范事中事后監(jiān)管的通知》 (國辦發(fā)〔2015〕5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推進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實施方案>的通知》 (稅總發(fā) 〔2015 〕 104號)、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guī)范事中事后監(jiān)管的通知》 (吉政辦發(fā) 〔2016〕4號)、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吉林省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辦發(fā) 〔2017 〕 1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管理辦法 (試行) >的通知》 (稅總發(fā) 〔2016 〕7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執(zhí)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管理辦法 (試行) >的通知》 (稅總發(fā) 〔2016〕74號)、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稽查局關于開展2024年省、市重點稽查對象隨機抽查工作的通知》 (吉稅稽便函 〔2024〕8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全市稽查部門實施的“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模式,是指稽查部門在依法實施稅務檢查時,采取隨機方式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zhí)法檢查人員,及時公開檢查結果。
第三條 “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實施、公正高效、公開透明、穩(wěn)步推進的原則,確保抽查工作有序開展。
第四條市稅務局稽查局負責指導、組織、協調、督辦、考核全市稅務稽查部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負責建立市級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市級稅務稽查執(zhí)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制定稅務稽查部門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向社會公布。
第一稽查局負責組織、開展、協調本局轄區(qū)“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負責建立第一稽查局執(zhí)法檢查人員名錄庫。
市稽查局依托金稅三期稅收管理系統(tǒng)中的“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模塊選取的待查對象,可以全部由市稽查局依法實施檢查,也可以按照稅收管轄權,通過“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推送到第一稽查局,由第一稽查局依法實施檢查。特殊情況除外。
遼源市稅務系統(tǒng)稽查隨機抽查工作實施隨機檢查的主體有國家稅務總局遼源市稅務局稽查局、國家稅務總局遼源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
第五條隨機抽查的平臺是金稅三期稅收管理系統(tǒng)中的“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模塊。
第二章抽查對象和內容
第六條檢查對象隨機抽取,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根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制定隨機抽查計劃和隨機抽查方案。
(二)依托“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建立市級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由市稽查局建立,各縣 (區(qū))局、市局各科室、第一稽查局協作配合。市級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主要用于全市稽查局隨機抽查工作中所有待查對象的隨機抽取。
?。ㄈ┮劳小岸悇栈殡p隨機工作平臺”,完善、建立“市級重點稽查對象”并標識“市級重點稽查對象”。省級及以上的重點稽查對象,不由本地區(qū)標識。
?。ㄋ模┮劳小岸悇栈殡p隨機工作平臺”,建立市級隨機抽查對象異常名錄庫。隨機抽查對象異常名錄庫由市稽查局建立,各縣 (區(qū))局、市局各科室、第一稽查局協作配合。
?。ㄎ澹┚S護統(tǒng)一進戶執(zhí)法對象名單,避免重復執(zhí)法。
1.除上級交 (督)辦案件、舉報案件或查辦其他案件發(fā)現有重大違法犯罪線索的以外,原則上省、市兩級稅務稽查部門對同一納稅人3年之內進行過稽查的,稽查部門不再選案稽查。
2.3年內已被抽查的隨機抽查對象,不列入隨機抽查范圍。
?。┮劳小岸悇栈殡p隨機工作平臺”,隨機確定待查對象。
除總局明確規(guī)定外,所有待查對象,均須通過金稅三期稅收管理系統(tǒng)中的“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模塊,從市稽查局建立的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 (包括隨機抽查對象異常名錄)中隨機抽取。待查對象屬于企業(yè)集團的,該企業(yè)集團的成員單位一并納入待查對象。
第七條稽查部門的“雙隨機”工作實行全程電子化管理,通過金稅三期稅收管理系統(tǒng)中的“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模塊操作和實現,實現全程跟蹤記錄,運行透明,痕跡可查,效果可評,責任可追。
待查對象名單,由市稽查局通過“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隨機抽取。
執(zhí)法檢查人員名單,由市稽查局、市第一稽查局分別通過“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隨機選派功能抽取。
第八條稽查部門抽查范圍:
?。ㄒ唬╇S機抽取的市級重點稽查對象,由市稽查局、市第一稽查局依法實施檢查。
?。ǘ╇S機抽取的非重點稽查對象,由市稽查局、市第一稽查局依法實施檢查。非重點稽查對象包括企業(yè)納稅人和非企業(yè)納稅人。
?。ㄈ└鶕霞壘职才牌渌麢z查工作任務,隨機抽取規(guī)定數量的待查對象。
?。ㄋ模┦谢榫殖椴榉秶鸀檩爡^(qū)內的所有稅務稽查對象。
第九條隨機抽查內容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涉稅當事人 (以下統(tǒng)稱為稅務稽查對象)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情況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
第三章抽查方式和比例
第十條隨機抽查方式采取“定向抽查為主,不定向抽查為輔”的方式。
定向抽查名單按照稅務稽查對象類型、行業(yè)、性質、隸屬關系、組織架構、經營規(guī)模、收入規(guī)模、納稅數額、成本利潤率、稅負率、地理區(qū)域、稅收風險等級、納稅信用級別等特定條件隨機抽取確定。
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設定條件,隨機抽取確定。
第十一條對隨機抽查對象,稽查部門可以直接檢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實施重點檢查,或自查與重點檢查同時進行。對自查認真徹底,如實報告稅收違法行為,主動配合稅務稽查部門檢查,主動補繳稅款和繳納滯納金的,依法從輕、減輕或不予行政處罰;也可以經集體審議會議通過并報上級稽查部門批準后,不再進行重點檢查;稅務稽查部門重點檢查發(fā)現存在重大稅收違法行為或故意隱瞞稅收違法行為的,應依法從嚴處罰;涉嫌犯罪的,應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
對市級重點稽查對象,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原則上每5年檢查一輪。
對非重點稽查對象中的企業(yè)納稅人,每年抽查比例不超過3%。
對非重點稽查對象中的非企業(yè)納稅人,每年抽查比例不超過1 %。
對列入稅務稽查異常對象名錄庫的企業(yè),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
3年內已被隨機抽查的稅務稽查對象,不列入隨機抽查范圍。
第四章任務派發(fā)
第十三條依托“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建立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執(zhí)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市稽查局負責建立市級稅務稽查執(zhí)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執(zhí)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隨人員單位變動、崗位調整等因素給予動態(tài)調整。
第十四條執(zhí)法檢查人員范圍。
執(zhí)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包括轄區(qū)內所有執(zhí)法檢查人員,信息分別由市稽查局、第一稽查局分別采錄。
第十五條實施抽查的執(zhí)法檢查人員,通過“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從稅務稽查執(zhí)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也可以采取競標等方式選派。
第十六條隨機選派的方式分為定向選派和不定向選派,稅務稽查部門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自行確定抽取比例。
定向選派人員是根據抽查對象類型、性質和抽查內容,結合執(zhí)法檢查人員專長進行選派。
不定向選派人員是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后完全隨機抽取主查、輔查等執(zhí)法檢查人員。執(zhí)法檢查人員的分組相對固定的稽查局,可只隨機選派主查人員,由該主查人員所屬的檢查組實施隨機抽查。
定向選派與不定向選派要結合應用,兼施并舉,確保稽查執(zhí)法效能。
第十七條競標選派是相關執(zhí)法檢查人員組成相對固定的檢查團隊或者檢查小組,針對特定稽查對象,按照先申請、后評定的方式,取得承擔隨機抽查任務的資格。
第十八條市稽查局組織開展隨機抽查工作,可以從本局執(zhí)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zhí)法檢查人員,也可以從第一稽查局執(zhí)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抽調成員參加檢查工作。第一稽查局可以提請市稽查局隨機選派執(zhí)法檢查人員,指導、協調或者直接參加第一稽查局組織開展的隨機抽查工作。
第十九條在一定周期內對同一抽查對象不得由同一執(zhí)法檢查人員實施檢查。對同一抽查對象實施檢查,選派執(zhí)法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執(zhí)法檢查人員與抽查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依法回避。
第五章抽查情況公開
第二十條年度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制定后,由稅務機關通過外部網站、執(zhí)法公示平臺、吉林省“互聯網+監(jiān)管” —“雙隨機、一公開”平臺等方式,向社會公布稅務稽查隨機抽查的法律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等事項清單。
稅務機關應在發(fā)布隨機抽查公告之日起5日內,將公布情況向上一級稅務機關進行報備。
第二十一條在年度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工作完成后,由稅務機關對整體抽查情況和抽查結果進行公布。
稅務機關應在發(fā)布抽查情況和抽查結果之前,向上一級稅務機關進行報備。
第六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二條市稽查局應當加強對第一稽查局落實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工作的效能評估,市稽查局可以對第一稽查局隨機抽查情況進行復查,以檢驗抽查績效。復查以案卷審核為主,必要時可以實地核查。第一稽查局應當認真落實市稽查局隨機抽查工作部署。
第二十三條稅務稽查部門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加強領導、依法行政、廉潔執(zhí)法,遵守各項工作紀律。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實施細則》由國家稅務總局遼源市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 《實施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