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云南省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全面提質23條措施》,推進全州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全面提質,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紅河州貫徹落實云南省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全面提質23條措施任務清單印發(fā)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工作在州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促進經營主體倍增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推進,州司法局負責統(tǒng)籌推進行政立法、行政執(zhí)法、法治宣傳、法律服務有關工作,州法院、州檢察院負責推動落實司法保障有關工作,其他各責任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推進本系統(tǒng)、本領域有關工作。

  二要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各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實。各責任單位要結合職能職責,壓實責任,狠抓落實,穩(wěn)妥有序開展有關工作。

  三要嚴格考核評估。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全面提質措施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年度法治建設成效考核。

  各縣市和州級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請于2024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將報州司法局。

  聯系人:周志杰,電話:3197008。

  郵箱:hhzsfjfzdydck@163.com。

  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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