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會議10月9日上午在京召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出席會議并講話,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緊緊抓住影響審判質(zhì)量效率、影響司法公信力的關(guān)鍵環(huán)節(jié),適應信息時代新要求,大力推進信息化在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以及司法審判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司法政務管理等方面的應用,以信息化促進司法公開公正。(10月10日《人民法院報》)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fā)展,人民法院在信息化應用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績,也為提速審判執(zhí)行工作、提高司法效率方面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jīng)驗。然而,時代在發(fā)展,社會在進步,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與法院相對有限的審判資源之間的矛盾日益顯現(xiàn)。在這種背景下,各級法院必須立足科技強院目標,廣借信息化建設東風,讓司法公開公正體現(xiàn)在人民法院審判執(zhí)行工作的方方面面。
要為信息化建設營造良好的發(fā)展氛圍。人民法院的審判執(zhí)行工作,其目的就是在法律框架下化解矛盾糾紛,調(diào)節(jié)各種社會關(guān)系,從而營造更為和諧的社會秩序,重要性不言自明。然而,當前很多法院干警對信息化建設不太感冒,不理解推進法院信息化建設的重要意義。對此,各級法院要高度重視,將信息化建設作為提升審判執(zhí)行效率、增加司法服務容量、拓寬司法服務渠道的重要載體,并列入一把手工程抓緊抓牢。院領(lǐng)導要率先垂范,從上到下發(fā)動干警積極參與到信息化建設的大工程中去,通過人人參與、深入應用、拓寬渠道等方式,打牢法院信息化建設的思想基礎(chǔ),讓信息化建設成為廣大干警的必然意識,徹底消除干警對信息化建設的錯誤認識。
要為信息化建設提供必要的物質(zhì)保障。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設,取決于高度的思想重視、充分的資金支持和專業(yè)人員的參與。俗話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用好信息化建設這一利器,就必須為其提供較好的保障。各級法院院領(lǐng)導要親自過問信息化建設工作,定期聽取全院信息化建設工作的專題匯報,及時解決問題,排憂解難;要有針對性地招錄、吸納具有信息化教育背景的干警,立足本院實際,讓他們積極參與信息化建設,提高信息化建設的針對性;要將信息化建設資金納入年度資金預算,舍得在信息化建設中投入資金,專款專用,將好鋼用在刀刃上;要采取適度超前的建設模式,從長遠發(fā)展的角度出發(fā),科學合理規(guī)劃,避免重復建設。
要為信息化建設提供廣泛的應用空間。法院信息化建設的重點在投入,難點則在應用。各級法院要以推動實際應用為目標,要以扎實推進司法公開公正為出發(fā)點,要以解決當前審判執(zhí)行工作中的難點熱點問題為著力點,要以將法院干警從繁雜的人工統(tǒng)計中解脫出來為立足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提出的以“天平工程”建設為基本載體,努力建設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zhí)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著力在設施建設、深化應用、資源整合、安全保障四個方面實現(xiàn)新發(fā)展的信息化要求,與時俱進,不斷推出老百姓易于接受、干警便于運用、統(tǒng)計分析更為便捷的高科技服務方式,提高法院司法服務的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拓寬司法服務的寬度、廣度和深度。
毋庸置疑,全力推進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提高科技水平已是民心所向、大勢所趨。各級人民法院理應高舉科技強院的旗幟,加快信息化建設進程,為提升司法公信、滿足群眾需求不斷努力,讓公平正義始終在人民法院煜煜生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