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官是政府系統內部從事電子政務領導、管理與建設的專門人才,是建設與發(fā)展電子政務的重要保障與支持力量。政府信息官管理體制是政府信息官管理機構、管理權限和管理規(guī)范的總稱。目前,我國的政府信息官主要包括兩部分人:實行公務員制度的政府信息官,主要包括在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門或推進機構、國家機關內部負責部門信息化建設的主管領導及相關業(yè)務部門的工作人員;實行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制度的政府信息官,主要包括在各級國家機關及其部門所屬的信息中心從事電子政務建設、具體管理和日常維護的工作人員。

  一、 改革政府信息官管理體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我國政府信息官隊伍及其管理體制的形成與發(fā)展

  隨著我國電子政務建設的不斷發(fā)展,電子政務建設主管機構和實施機構兩類主體的設置不斷調整與發(fā)展。在此過程中,政府信息官隊伍從無到有,且規(guī)模持續(xù)擴大,整體素質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官管理也逐步納入兩種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且日益規(guī)范。

  1.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隨著各級各類國家機構信息中心的建立與發(fā)展,隸屬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政府信息官隊伍逐步形成。1983年,在原國家計委成立信息管理辦公室,負責國家信息管理系統的規(guī)劃和建設以及相關總體方案、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化的研究工作。1986年,原國家計委所屬的計算中心、預測中心和信息管理辦公室合并,組建國家信息中心,全面負責國家信息系統規(guī)劃與建設工作。與此同時,中央其他政府部門也開始開展信息系統建設工作,此后,各級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相繼建立信息中心。到目前,各級各類信息中心已經成為電子政務管理與建設的重要機構,其工作人員已經成為政府信息官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

  2.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隨著信息化領導小組的建立與調整,實行公務員制度的政府信息官隊伍逐步形成。1993年,國務院成立國家經濟信息化聯席會議,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全國的信息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1996年國務院以經濟信息化聯席會議為基礎,成立全國信息化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1997年首屆全國信息化會議以后,全國絕大部分省區(qū)市、部委局辦都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及其日常辦事機構,我國信息化工作的領導體系初步形成;1998年,原國務院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整建制并入當時新組建的信息產業(yè)部。2000年,國務院重建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并于2001年在國家信息化辦公室的基礎上組建國家信息化推進工作辦公室,作為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簡稱國信辦)。2002年,國信辦設立電子政務司,成為國家電子政務建設的領導與主管部門,此后各地方也相繼重組信息化領導機構。2008年,國務院信息化推動工作辦公室并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原國信辦電子政務司取消,與電子政務相關的機構是信息化推進司和安全協調司。由此,在國家政府層面,作為政府內部事務的電子政務管理一改統一集中管理的部外制模式,開始采取經濟管理模式。但在具體的政府所屬部門層面,電子政務的領導、管理與建設模式則沒有大的變化。經過10多年的發(fā)展,我國逐步形成了一支具有一定規(guī)模、主要承擔電子政務領導與宏觀管理職責的政府信息官隊伍。

  (二)改革政府信息官管理體制的現實需求

  經過20多年的發(fā)展,我國政府信息官隊伍及其管理體制建設在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與電子政務發(fā)展需要具有開放性、一體化屬性的體制模式相比,現行的科層制政府信息官管理體制亟待重構。

  1.政府信息官的身份、地位與其職責定位不符

 ?。?)信息中心主任缺乏首席信息官的組織依據。我國政府機關的電子政務管理體制多采用“電子政務領導小組+信息中心”模式。在這種模式中,信息中心主任應承擔電子政務戰(zhàn)略制定、組織協調和建設實施等方面的領導職責。但目前我國政府機關所屬的信息中心屬于事業(yè)單位,根據事業(yè)單位的功能定位,信息中心只是電子政務建設的執(zhí)行部門,信息中心主任對電子政務發(fā)展決策的影響力極為有限。

  (2)政府信息官存在明顯的身份與業(yè)務界限。目前我國政府信息官依從兩種人事管理制度,鮮有職位交流,政務與電子的有效融合由此受到明顯制約。依從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管理的政府信息官不能有效發(fā)揮職責作用。具體而言,隸屬于信息中心的政府信息官,主要是政務信息的收集者與具體開發(fā)者,而不是管理者與開發(fā)決策者;主要是政務的電子傳導者,而不是電子政務建設的戰(zhàn)略規(guī)劃者和決策者;主要是電子政務建設的組織者、日常管理與維護者,而不是電子政務項目的具體建設者。

 ?。?)不同部門、不同層級的政府信息官管理缺乏集中性與統一性。源于技術剛性與標準化,電子政務建設與管理需要具有統一性與集中性。因此,政府信息官管理也需要一定的集權性。但目前,政府信息官管理完全依從現行的官僚制體系,缺乏集權要素。

  2.政府信息官的能力構成與其能力要求不符

 ?。?)合格的政府信息官數量有限。根據國信辦2004年的調查數據顯示,各省市既懂信息技術又懂管理的人才奇缺,存在97.7%的巨大缺口。經過幾年的發(fā)展,這種情況雖有好轉,但并未徹底改觀。

 ?。?)信息技術類人才比重偏大,政務類人才比重偏小。目前,在各級政府信息中心的信息官中,有60%左右的人是信息技術人才,20%多是政務人才,而包括管理人才在內的其他人才僅占20%左右。這種人員結構與“三分電子、七分政務”的素質能力要求明顯不符。

 ?。?)兩種身份的政府信息官均存在明顯的知識與能力失衡現象。大部分依從公務員制度的信息官,其管理、政務知識與能力有余,而信息技術知識與能力不足;大多數依從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的信息官,則是信息技術知識豐富、技術開發(fā)能力強,而管理與政務知識、能力偏弱。

  3.政府信息官的管理制度與其職責要求不符

 ?。?)缺乏符合其功能定位的能力框架設計和資格認證制度。電子政務的專業(yè)性與技術性決定了政府信息官的知識結構、能力構成、任職資格與綜合類公務員和其他專業(yè)技術人才有明顯差異。但目前,在我國公務員管理和專業(yè)技術人才管理制度中,沒有相應的能力框架設計與資格認證制度,致使政府信息官缺乏有效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規(guī)范。

 ?。?)缺乏競爭性選拔制度。源于電子政務技術的快速發(fā)展,政府信息官選拔應具有較強的競爭性。但目前,政府信息官考試錄用的競爭性有制度保障,選拔的競爭性相對較弱,社會采用率明顯不高。

 ?。?)缺乏科學的培養(yǎng)與培訓制度。一是在政府信息官教育培養(yǎng)層面,缺乏具體的相關標準,培養(yǎng)規(guī)模也遠遠不能滿足需要。二是在政府信息官培訓開發(fā)層面,培訓內容、周期、方式等方面都缺乏具體規(guī)范。

 ?。?)缺乏有競爭力的薪酬制度。保持電子政務先進性的一個重要途徑是政府信息官的能力競爭性,為此需要保證其薪酬待遇的競爭性。但目前我國政府信息官的薪酬制度缺乏相關比較與協調機制。薪酬水平缺乏競爭力成為優(yōu)秀政府信息官流失的重要原因。

 ?。?)缺乏順暢的職位交流制度。電子與政務有效融合的一個重要途徑是有效的職位交流。但目前,我國不同身份、層次、部門之間的信息官鮮有交流,政務與技術的有效融合因此缺乏必要的制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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