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即將滿三歲,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教授認為《條例》實施效果理想,并用“僅次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實施”對其積極意義進行了肯定。但同時他也表示,《條例》在實施過程中,依然面臨政府信息公開范圍不是非常確定,還有相當一部分信息被遮蔽在“三安全一穩(wěn)定”原則性條款下的問題。

  5月1日,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滿三年的日子。4月9日,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舉行“政府信息公開理論與實踐”研討會,對條例實施以來取得的成績和面臨的困境進行梳理。

  政府信息公開漸成社會共識

  馬懷德說,《條例》實施以來,除了意識方面的成就之外,制度上的成就也是很大的。為了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很多部門制定相應的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包括教育部發(fā)布“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衛(wèi)生部發(fā)布“醫(yī)療機構信息公開辦法”,教育部還在推行“中小學學校信息公開制度”。“這都是《條例》帶來的制度成就,促使各個部門各級政府逐步注意這部《條例》的實施,保證公民權利有效行使。”

  隨著該《條例》的實施,讓政府的信息更加公開逐漸成為社會的共識。就在3月31日,北京市財政局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北京公務用車的數(shù)量,這一舉措被廣泛認為是對《條例》的遵守。

  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會會長應松年教授表示,政府信息公開是尊重和保障公民知情權的體現(xiàn),在現(xiàn)代社會知情權是公民從事政治、經濟、文化和個人生活必要的條件,也是實現(xiàn)公民言論自由、參政議政權利的前提,沒有知情權真正實現(xiàn),其他一切權利都無從談起。

  在應松年看來,政府信息公開通過三年的實踐,政府的思想觀念還要進一步轉換。“以公開為基礎,政府的信息凡是可以向人民群眾公開的都應該公開,這樣的思想觀念在政府人員頭腦當中扎下根是很不容易的。我們國家很多事情都是政府主導的;大量信息都在政府這邊,如果是服務型政府的理念,為公眾服務的,應該把怎么樣做的事情告訴老百姓。”

  有關部門在有意限縮信息范圍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在2009年和2010年連續(xù)兩年對地方政府和部分國務院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情況進行了跟蹤調研,相關的成果已經發(fā)布在今年和去年的法治藍皮書上。參與調研的呂艷濱副研究員說:“從這兩年調研情況來看,有關部門實際上在有意限縮信息范圍。”

  呂艷濱在調研中發(fā)現(xiàn),有的機關把政府信息公開范圍縮得非常小,“甚至于把討論過程信息,包括需要加工的信息全部排斥在政府信息范圍之外。”這意味著公眾可以獲取信息范圍非常小。呂艷濱說:“2010年我進行了驗證,申請國務院部門公開因公出國出境的信息、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執(zhí)法信息。國務院有關部門反映,你要的信息不屬于要公開信息的范圍。”

  清華大學副教授程潔目前擔任北京市復議委員會委員,親自參與了去年所有該復議委員會審理的涉及到政府信息公開案件。

  程潔認為,《條例》實施過程中,最重要的還是要明確不予以公開的范圍。“哪些是依法公開,哪些是依法可以不予公開的?現(xiàn)狀并不令人樂觀。”程潔通過觀察最近三年以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不予公開決定后發(fā)現(xiàn),盡管政府表示自己公開了絕大多數(shù)申請,但不予公開決定和復議、訴訟數(shù)量之間有一個對應關系:大多數(shù)不予以公開決定特別是在北京、上海等公眾和申請人法律意識較高的地區(qū),傾向于提起訴訟和復議。程潔認為,這一情況“說明大家對于政府作出不予以公開決定感到不滿意。”

  程潔將政府作出不予以公開決定表現(xiàn)出來的問題歸納為四類:第一類是既沒有依據(jù)也沒有標準。第二類,有依據(jù)但沒標準。第三類,有標準但標準不一致。第四類,有標準,但標準的公正性有待提高。

  要讓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相適應

  值得注意的是,在《條例》實施過程中存在著非常嚴重的濫用個人信息的問題。呂艷濱介紹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于申請人所提供的信息提出三條要求:一是個人基本信息,二是聯(lián)系信息,三是信息要求,達到這三條就符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的要求。“現(xiàn)實當中很多部門要求申請人提供非常詳細的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證號碼,政府機關驗證身份證號碼真實性。有些部門要求申請人提供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呂艷濱認為這些個人信息和申請沒有必然的聯(lián)系。

  如何進一步推動和促進《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應松年提出了三條建議:一是處理好信息公開和保密的關系。二是政府主導、整體推進。三是堅持循序漸進的原則;從本國的國情出發(fā),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程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能力,使政府信息公開水平和公眾參與的要求相適應,以提升政府公共服務能力為基礎,涉及到公眾利益和公眾較熟悉的利益為突破口,逐步轉換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公共的價值取向,調整人民的心理接受程度,順序前進。

  應松年說:“過快也不行,也做不到,但是不推進也不行。應該通過順序前進,逐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向縱深發(fā)展。”

  “政府因開放而進步,公民因知情而理性。”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王敬波教授說,大家要充分讓政府認識到政府信息公開帶來的好處。“中國有一句話叫有容乃大,一個有包容心,一個開放的政府和國家,才可能會成為有影響力的大國。從公民個體角度來說,一定是盲目的。知情可以解除公民個體盲目性,一個公民肯定會因為知情逐漸理性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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