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從去年4月出臺,到2008年5月1日正式實施。有人認為,“條例準備得好不好,關鍵還是領導是否真正重視。”四川達州就是一個經(jīng)濟并不發(fā)達、信息化基礎也不太好的西部城市。但由于行政領導重視,準備工作做得有聲有色。(4月30日人民日報)
“領導重視”就是不一樣,這是這則新聞告訴我們的信息。然而,也正是這樣的信息折射出來的信息說明,公開政府信息,建設陽光政府,雖然是一項開創(chuàng)性的工作,但卻極其重要又十分艱巨。
以前是選擇性的公開,對百姓有利而當?shù)卣焕男畔?,則實行遮著掩著捂著蓋著;對百姓不利而對政府有利的信息,則全方位多角度的公開。不是么,一些地方曾經(jīng)出現(xiàn)了搶購刊發(fā)有紅頭文件的中央的報紙就是一個明證。政府這樣的態(tài)度,實在是一種讓人感到羞愧的舉動。如今,政府信息必須公開了,我們還會擔心政府那些“羞答答的玫瑰”不開花不開放么?
人們的擔心是有足夠的理由的。除了目錄編制缺章法、專職化人員太少等“硬問題”之外,公開政府信息的最大障礙會不會是領導?達州的實踐說明,只要領導重視了,再進一步說是一把手重視了,信息公開就能夠做到位,而且能夠做得有聲有色,否則,這項工作就會無聲無色,你即使拿著《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這把尚方寶劍,也會看不到想看的信息。這又從另一方面折射出,政府信息的初始階段的公開,公開到何種程度,公開到何種范圍,并不取決于制度,而是領導的臉色和眼色。
一項政策的出臺,制定政策者理想化的結(jié)果是,這項政策肯定會落到實處,而且會讓公眾得以知曉并成為政策實惠的最大享受者和監(jiān)督者。然而事實往往不是如此。原因就在于我們的政策也罷,文件也罷,法律法規(guī)也罷,其執(zhí)行的力度并不取決于法規(guī)制度的本身的剛性,而往往依賴于人治的領導拍板的因素在左右和推動。換句話說,就是政策的落實,取決于領導眼里是否有政策,取決于領導是否高興,是否愿意執(zhí)行。領導不高興,領導不想執(zhí)行,領導很反感,那么,政策再好,群眾再歡迎再拍手,也會被束之高閣。這種取決于領導個人的政策落實機制,其實是政策執(zhí)行和落實的最大障礙。
靠自覺執(zhí)行政策,這或許是制定政策者的一廂情愿,抑或是不了解國情所致。如此,就應該在執(zhí)行和落實政策的機制上,要有對應的監(jiān)督巡視和懲戒措施。對于不能夠及時地公開政府信息,或者是公開政府信息不到位的,應該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在這樣的制度面前,烏紗心理極重的領導們,誰還會敢不公開信息呢?
也就是說,理性的判斷和觀點是,我們絕不能將制度的落實寄很大的希望于領導身上,而是應該寄托在制度本身的健全和落實上。將制度的落實寄托在“領導重視”的層面上,是幼稚的,也是可笑的,只是政策落實的“初級階段”。這也是導致一些制度成為“墻上制度”、落實不徹底、不全面的深層次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