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始于20世紀末、21世紀初的網絡作為一種技術力量,對人類的生產、生活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同時也為公民參與尤其是政治參與提供了全新的生態(tài)環(huán)境,更加完善了公民參與的手段和渠道,使公民參與在廣度和深度方面都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正如參與不是分解政府的權力而是分擔政府的責任一樣,網絡參與提升了政府治理的質量,而非分割政府的權力。網絡參與對于政府管理的日益滲透使得無論是政府管理者還是研究者都必須承認:網絡參與已經成為各國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出發(fā)點。對于政府而言,公民網絡參與是一柄雙刃劍:一方面,網絡參與推動了地方政府的治理創(chuàng)新,使民主行政成為可能;另一方面,網絡參與對新時期的地方政府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戰(zhàn),有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需要學界和政府管理者去探討與思考。

  一、網絡參與推動下的政府治理創(chuàng)新

  (一)網絡參與下政府治理理念的創(chuàng)新:建立利益共享的治理理念和責任共擔的社會治理機制

  網絡社會的政府治理,公共管理者必須學會建構集體共享公共利益的觀念。其目的不是在個人選擇的驅動下,迅速找到解決的辦法,而是創(chuàng)造一個利益共享的治理理念和責任共擔的社會治理機制。

  隨著網絡參與的不斷深入,不僅需要政府管理者更加睿智和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更需要建立公民社會的遠見和洞察力。通過廣泛的網絡參與和對話溝通,建構公共話語體系,建立積極的社會洞察力或方向。[1]這一角色需要政府鼓勵更多的網絡公共參與。建立在充分的網絡參與基礎上,通過聽證以及全面系統(tǒng)地參政、議論,達成公民、社會與政府之間的相互理解,建立利益共享的治理理念,共同建構有著廣泛基礎的社會遠見或洞察力,并且為未來的社會發(fā)展提供一系列的指導性思想。由政府管理者和公民共同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共同思考社會和民族的未來藍圖,遠遠比某一單方面的努力要重要得多。

  而政府作為網絡參與的推動者,需要承擔的重要道德責任就是確保這些決策產生的過程充分考慮到社會公平和正義。政府通過網絡參與集思廣益等一系列的行為來推動這些公共問題的解決,但它也需要政府確信這些解決方案充分考慮到了公共利益支配的公正性。不論是決策方案本身還是制定決策方案的過程都必須要同民主規(guī)范中的正義、公平與平等緊密相連。

  簡言之,政府管理者應該扮演積極的角色,積極引導網絡參與,通過網絡參與,形成共同的社會價值觀,為形成關于公共利益集體共享的觀念創(chuàng)造有利環(huán)境。此外,在網絡參與的環(huán)境下,政府不是簡單地對“不同聲音”和不同需求分別做出承諾。相反,政府應當通過網絡資源的整合,積極了解來自公民社會的聲音,通過網絡把公民組織起來,使他們可以更好地相互理解他人的利益,使得各部門、各利益集團和各群體之間通過網絡參與建立廣泛的社會責任,建立在“有效參與”的基礎上,最終形成責任共擔的機制。

  (二)治理角色的創(chuàng)新:政府從管理者、控制者向談判者、協(xié)調者與合作者的角色轉變

  因為網絡技術的發(fā)展,網絡參與的興起,政府治理的理念已經發(fā)生轉變,政府不再也不可能成為主導一切的唯一力量,政府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不僅僅是通過規(guī)制和政令來指導公眾的行為;政府的角色也不僅僅是建立一系列所謂的原則和激勵機制來引領人們。在網絡技術的沖擊下,政府的角色變得更加復雜與多元。隨著網絡的發(fā)展,政府更加關注來自公民社會的利益訴求和民生問題,以及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機制,讓私營企業(yè)、社會團體、非贏利性組織積極參與到公共服務的提供中來,政府不再壟斷公共服務。因為網絡參與,政府必須善于與公民共同尋求解決社會所面臨的問題。在這一過程中,政府的角色由原來的控制者轉變?yōu)樽h程的安排者、“發(fā)包商”、公共服務提供的組織者與監(jiān)督者;換言之,政府有時會成為“表演者”。如何利用網絡打造良好的政府形象,進行“政府網絡營銷”,提升公民對政府的合法性認同,化解社會矛盾,成為政府職能部門的重要職責。此外,網絡打破了傳統(tǒng)社會中政府對公共問題處理的壟斷權,因為網絡參與的廣泛性,信息的透明化、政府需要強調開放式治理,讓公民更多地參與到公共事務的治理中來。

  并且,網絡參與的急速增長恰好彌補了現實社會中公民參與社會管理的缺失。除了技術的優(yōu)勢,網絡的虛擬性、大眾化也促使網民參與社會管理的熱情高漲。網絡參與主要聚焦于社會公共性話題、民生問題、社會性事件,且總會引起迅速、強烈的反響,并能通過網絡參與和討論形成強大的民意和公眾輿論壓力,乃至影響社會現實。從近年來的網絡輿論熱點話題看,無論是“釣魚執(zhí)法事件”、“杭州飆車案”,還是“鄧玉嬌事件”、“高考民族身份造假事件”等,都涉及到政府的公信力建設、公共倫理與社會道德建設、教育公平等重大社會公共事件。而網民在輿論風暴中所追求的目標,正是社會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實現。

  故而,隨著網絡參與的發(fā)展,政府與公民之間的關系正悄悄地發(fā)生轉變,政府官員不能只是承擔公共服務提供者和管理者的角色——他們還需要扮演協(xié)調者、調解者甚至沖突仲裁者的角色。顯然,這些新的角色就需要政府具備新的技能不是舊的管理中的控制力,而是新的協(xié)調、談判和沖突解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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