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微博反腐可謂風生水起、格外耀眼。在眾多的反腐案件中,均可以看到微博的身影。微博反腐,儼然已經成為一種最新的反腐方式。據統(tǒng)計,截至目前,僅在新浪微博上開通的以“反腐”為名或主題的微博就超過800個。
而本報記者盤點2011年微博反腐事件,發(fā)現除個人在微博上揭露身邊腐敗行為外,黨政機關、公安司法機關也紛紛加入微博反腐的隊伍。
個人微博轟轟烈烈,微博反腐形式五花八門
“微博在反腐倡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11月25日,中南大學廉政與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滿春教授告訴記者。
記者盤點發(fā)現,目前微博反腐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知情者故意爆料——一些腐敗官員往往是被知情者通過微博揭發(fā)出來的,這些知情者中包括受到腐敗傷害的民眾、知情的網民甚至是官員的情婦或親人。
4月13日,安徽省利辛縣國土局干部周文彬為了舉報所在單位的領導,選擇了“自首式舉報”,在微博上直播了自首的過程,稱自己與單位領導貪污行賄。此事迅速引起網友圍觀,亳州市紀委介入調查。周文彬因此被網友稱為“中國微博反腐實名舉報第一人”。
8月4日,浙江省開化縣國土局副局長朱小紅被免職,起因是妻子林菁微博舉報其嫖娼養(yǎng)情人,衢州市國土局紀委對其立案調查。
親人炫富引事端——鑒于網絡搜索的強大壓力,很多官員都“小心翼翼”,然而,他們往往被自己親人的炫富行為曝光,甚至有網友調侃準備辦一個“官員親屬微博培訓班”。
“微博盲”不慎暴露自己——某些貪官因為疏忽與無知,錯把微博當成了類似QQ、MSN之類的私密聊天工具,“一失足便成了千古恨”。
6月20日,江蘇省溧陽市衛(wèi)生局局長誤將微博當做私密聊天工具,在微博上與一名女子大肆調情的記錄被網友截圖并發(fā)到論壇上,引起無數人圍觀。溧陽市委常委會隨后召開緊急會議,將這位“微博局長”停職檢查,并取消其黨代會代表資格。
個人信息外泄隱私曝光——當官員包養(yǎng)情婦的艷照或者個人信息無意泄露時,微博似乎成為曝光這些內容的最便捷渠道。
2011年7月31日,一條題為《撿到U盤,疑似昆明發(fā)改委官員艷照視頻》的帖子,在微博上被瘋狂轉載。隨后,昆明市發(fā)改委確認,“陷入多人性愛丑聞”的當事人正是昆明市發(fā)改委收費管理處副處長成建軍。8月3日,昆明市紀委對成建軍立案調查。
無獨有偶,8月1日晚,一條在微博上熱傳的“艷帖”讓河南省汝陽縣一官員陷入“艷照門”,發(fā)帖者正是艷照女主角。隨后,調查組查實網帖中的當事人為汝陽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田漢文,田漢文被停職。
公檢法加入微博反腐,微博或承擔收集舉報線索功能
截至記者發(fā)稿時,統(tǒng)計顯示,僅在新浪微博上經過認證的官方公安微博多達4462個、檢察院微博53個、法院微博91個。從這些數據中可以發(fā)現,公檢法的官方微博以公安機關為主,如“安徽公安在線”粉絲數達151萬人;有的微博以個人職務命名,如“南樂縣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局局長”等,但這樣的個人職務微博經過認證的比較少。
據新浪微博內部人士介紹,目前在已認證的公檢法機構用戶中,暫時沒有發(fā)現專門的反腐微博,“因為反腐可能只是賬號的目的之一,政法系統(tǒng)的官方微博雖沒有標明專門反腐,但承載著收集舉報貪官線索的功能”。
2010年6月,北京某高校在讀學生小王將家鄉(xiāng)干部利用宅基地管理的職務之便貪污公款的舉報信息,反映給正義網上的“臨朐檢察”微博,山東省臨朐縣檢察院對這條線索進行了調查。據臨朐縣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在微博中收到舉報線索后立即轉給舉報中心,由舉報中心進行統(tǒng)一統(tǒng)計、分流,初查,并將初查情況及時向舉報人反饋。
據悉,全國首個官方“防腐微博”——重慶市豐都縣檢察院的微博自去年10月開通以來,通過粉絲在微博的跟帖評論中的信息獲取一條線索,成功挖出當地一家醫(yī)院包括一名副院長在內的兩名貪腐官員。
微博反腐存在弊端,專家認為需要建立明確規(guī)范
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坦言,微博在某種程度上成為反腐倡廉助推器,這是積極的,但微博問政也存在無序發(fā)展的問題。群眾通過個人微博舉報貪官,一方面容易“打草驚蛇”,另一方面也給自己人身安全帶來了一些問題。
“微博反腐必須增強法律意識,因為弄得不好可能會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容易犯法,有的時候會導致自己的行為是非法的,或者是違法的?!绷謫凑f,“我還是贊同公眾通過正常渠道去反映官員腐敗問題?!?/p>
“微博是一種新型反映民意的載體,但未來的發(fā)展情況還不明確,不能過分夸大微博的作用?!睆V東省深圳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記者了解到,雖然公檢法機關紛紛開通微博,但是對微博中提供的反腐線索并沒有統(tǒng)一的整合平臺,由線索到實現真正立案偵查的案件比較少。
目前,微博反腐還遠沒有進入法制化軌道,沒有形成系統(tǒng)的規(guī)則。
李滿春建議,一方面,有關部門需要把微博反映的情況進行多平臺整合,從而擴大微博反腐的影響力,以實質性的效果來取信于民。另一方面,在制度層面需要設立明確有效的微博反腐制度規(guī)范,起到啟發(fā)引導群眾,推動國家政務公開和廉政建設的作用;在法律層面,將一些彈性的規(guī)則變成硬性成文的微博反腐法律法規(guī),從法律上對個人和政府微博進行規(guī)制,防止出現一些濫用微博打擊報復的現象,同時防止一些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在面對微博線索的時候,不當行使自由裁量權。
受訪專家還認為,司法機關在利用微博反腐的時候,需要建立一個規(guī)范的反腐流程,收到任何關于反腐方面的舉報線索,首先要核實它的真實性,初步判斷它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尤其是對涉及公共利益的問題,需要加大偵查力度,公檢法官方微博及時將掌握的線索報給相關部門,從而將個人微博反腐上升為正常官方渠道的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