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內全市“兩搶一盜”案發(fā)多少?其中搶劫、搶奪、盜竊機動車輛案件各發(fā)生多少宗?與上月比案發(fā)量是上升還是下降?相比而言哪個地區(qū)治安最差?昨日,我市“兩搶一盜”月度案情通過本報首次向社會公布。市政法部門表示,這些信息今后將逐月公布。

  公布月度案情,已有城市先行,但筆者上網(wǎng)搜索發(fā)現(xiàn),將月度治安“最差”地區(qū)名單公之于眾的,在全國尚無先例。

  “兩搶一盜”問題乃社會治安之焦點、百姓關注之熱點、社會治理之難點。其詳細案情,曾被視為“影響投資環(huán)境”的“負面”信息,而只作“內部掌握”,對外秘而不宣。此次我市政法部門授權新聞媒體,不僅公布月度案情,更是“曬出”治安成績單,自曝其短,個中意味,引人深思。

  對“兩搶一盜”問題,社會敏感度居高不下,政法部門長期承受著維穩(wěn)的巨大壓力,這或是其信息發(fā)布一度偏于“保守”的一個重要原因。在“穩(wěn)定是第一責任”的語境下,政法部門敢于自曝其短,絕非流露自我否定之頹靡心態(tài),也不僅是表達“亡羊補牢”之簡單心跡,而是以莫大的政治勇氣,向公眾坦陳面臨的問題與壓力,傳達改進的誠意和決心。援引市政法部門的說法,此舉是為了“接受群眾和輿論監(jiān)督,促使我們把工作做得更好”,這正是“鐵肩擔責任,穩(wěn)定促發(fā)展”的政治責任和社會擔當。也相信公眾對打擊“兩搶一盜”將因此而信心倍增。

  監(jiān)督的前提是公開。然而,長期以來,我們不少部門單位卻視輿論監(jiān)督為“添亂”,奉“防火防盜防記者”為圭臬,緊捂問題的“蓋子”。殊不知,正是信息被遮蔽,造成權力部門與社會公眾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社會共識難成;導致權力意志難以通達民眾力量,上下互動鮮有,社會治理嚴重脫節(jié),猶如汽車空擋運行,徒耗效能而于事無補,致使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矛盾積壓的結果,只是無謂地增加治理難度和治理成本。

  當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我們不僅要能看清轉型下的社會問題新動向,更要有轉型下的社會治理新智慧。這就需要我們切實大膽解放思想,力行公開透明,坦陳現(xiàn)實困境,整合公民意志,凝聚社會力量,以獲事半功倍之效。事實上,隨著《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已成依法行政之法律要義。

  由是觀之,我市政法部門敢于自曝其短,確有示范意義。解放思想,當見行動;“惠民之州”,當有此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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