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一步推進,我國電子政務建設已經起步。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國務院有關部門相繼建設了一批業(yè)務系統(tǒng),“金關”和“金稅”工程取得顯著成效,辦公自動化、政務信息化也取得較大成績。但從總體上看,我國電子政務建設仍處于初始階段,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網絡建設各自為政,重復建設,結構不合理;業(yè)務系統(tǒng)水平低,應用和服務領域窄;信息資源開發(fā)利用滯后,互聯(lián)線通不暢,共享程度低;標準不統(tǒng)一,安全存在隱患,法制建設薄弱。我國的有關專家學者將電子政務建設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概括為“重概念輕實效,重建設輕整合,重電子輕政務”。

  因此,有必要針對上述的問題,“研究建立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機制”充分發(fā)揮具有相應技術能力的專業(yè)技術機構的作用,開展績效評估工作,引導建設單位加強追求電子政務績效的自覺性,為政府提供量化的管理依據。同時,通過建立科學的指標體系,可以指出各級政府與發(fā)達國家電子政務建設水平的差距,以及國內各級政府部門電子政務應用水平的差距,從而吸取先進經驗,修正自身不足,為我國的電子政務建設引領正確的方向。

  目前,各國政府都在探索一條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的有效方法,我國政府和有關研究機構也有一些有關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的研究成果。本文在國內外有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有關專家的意見、經驗和我們的專業(yè)技術能力,提出了一套有效的電子政務門戶網站績效評估指標和方法。

   二、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概念和基本要素

  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是指由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依據大量的客觀事實和數據,按照專門的規(guī)范、程序,遵循統(tǒng)一的標準和特定的指標體系,通過定量定性對比分析,運用科學的方法,對電子政務建設的投入和產出所做出的客觀、公正和準確的評判。電子政務績效評估包含兩個方面的內涵,一是電子政務建設投入和產出的關系,二是電子政務建設產出的成效;這是因為電子政務建設不僅要有好的建設產出,還要盡量以最少的投入,產生最大的產出回報。

  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的主要要素包括五個方面,一是評估指標體系,二是指標評價標準,三是指標權重,四是綜合評分方法,五是數據采集方法。

  指標體系: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涉及到電子政務投入和產出問題,是一個綜合的、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為了能更好地體現電子政務投入產出績效,我們采用了國際上通用的項目評估方法――邏輯框架法(Logic Framework Approach)來構建評估指標體系,即將指標體系分為目標、產出與結果、投入與活動三個層次;同時在指標體系的確定上考慮了全面性和科學性、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靈活性和目標導向性原則,結合專家的經驗和智慧,采用專家座談來確定各項指標體系。

  指標評價標準:指標體系中有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對于定量指標,通過規(guī)定的參數數值直接進行量化;對于定性指標,設定不同的等級標準進行量化處理。

  指標權重:權重也稱權數或加權系數,它體現了各項指標的相對重要程度。在指標體系和評分標準確定的前提下,綜合評估結果就依賴于指標權重了,因此指標權重確定的合理與否,關系到評估結果的可信程度。本文采用了德爾菲法(Delphi Technique)和層次分析法(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來確定指標的權重。

  綜合評分方法:就是通過一定的數學模型(或算法)將多個評估指標值“合成”為一個整體性的綜合評估值。考慮到如何從綜合評分上體現績效問題,本文采用加權平均法和功效系數法 進行綜合評分,即對目標、產出與結果兩個層次采用加權求和法評分,對投入與活動采用功效系數法評分。

  數據采集方法:數據采集表是收集指標數據的主要方法,數據采集表是根據各項具體指標制定的,旨在向被評估對象獲取具體數據的集合;數據采集表的制定要考慮與各項具體指標的評價標準和評分細則相聯(lián)系。

  三、指標體系確定的方法

  邏輯框架法(Logical Framework Approach, 簡稱LFA)是國際組織常用的一種開發(fā)項目設計、工作計劃和考核評估的工具,或者說是一種科學思維方法。LFA為項目計劃和評估者提供一種分析框架。在項目立項論證階段,采用邏輯框架法可以明確項目的目的和目標,確定考核項目實施結果的主要指標,分析項目實施和運行中的主要風險,從而加強項目的實施和監(jiān)督管理;在項目實施后的績效評估中,通過應用LFA來分析項目預期目標、各種目標的層次、目標實現的程度和原因,用以評估效果、作用和影響。

  邏輯框架分析的結果,要生成一個邏輯框架表。由于該表能夠充分體現表內所包含的各項內容之間的邏輯關系,而且這種邏輯關系構成了一個矩陣式框架結構,因此又被稱為邏輯框架矩陣表。基本模式如表1所示。

  表1 邏輯框架法的基本模式

  

 

  目標層次

  客觀評估指標

  客觀評估方法

  風險與假設

  宏觀目標

  目標指標

  評估及監(jiān)測手段和方法

  實現目標的主要條件

  項目目的

  目的指標

  評估及監(jiān)測手段和方法

  實現目的的主要條件

  產出(成果)

  產出物及定量指標

  評估及監(jiān)測手段和方法

  實現產出的主要條件

  投入(活動)

  投入方式及定量指標

  投入成本等

  落實投入的主要條件

  四、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指標體系

  根據ITGov在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相關領域的研究,從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的對象和內容來劃分,電子政務績效評估可為綜合評估、項目評估、專項(如網站、運維、系統(tǒng)等)評估和發(fā)展水平評估。綜合評估是指對一個或多個政府部門電子政務服務與應用、資源整合與利用以及管理與保障等方面的成績和效果進行綜合性的全面考核與評估。項目評估是指對電子政務項目的建設、運維和實施績效進行評估。專項評估是指對部門門戶網站、電子政務資金管理、項目管理和信息安全等專門領域進行評估。發(fā)展水平評估是指對國家或省市地區(qū)政務信息化的建設與應用水平進行評估。

  下面以電子政務門戶網站績效評估為例進行說明。

  根據邏輯框架法,對電子政務門戶網站的績效評估進行分解、抽象,概括出的垂直邏輯關系包含目標(Purpose)、產出與結果(Outputs & Outcome)、投入與活動(Inputs & Activities)三層關系,每層通過一定的指標反映出該層的目標;概括出的水平邏輯關系包含一級指標、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政府門戶網站指標體系如表2所示。

表2  政府門戶網站指標體系

  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指標體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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