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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各省級政府網站披露,海南、福建、山東、廣東、遼寧、吉林、黑龍江、寧夏、江蘇、湖南、云南、浙江、山西、北京、安徽、河南、河北、甘肅18個省份機構改革方案已獲批,地方機構改革進入實施階段。
海南、福建、山東、廣東、遼寧、吉林、黑龍江、寧夏8個省區(qū)市公布了改革方案或新機構的任命名單,已有5省公布了應急管理廳廳長任命。
應急管理廳廳長名錄
海南省應急管理廳廳長 巴特爾
福建省應急管理廳廳長 劉 琳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廳長 王中丙
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廳長 霍 云成
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廳長 趙中超
9月27日,海南省召開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宣讀《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是全國首個獲得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地方機構改革方案。
機構改革后,共設置黨政機構55個。黨委機構18個,其中,紀檢監(jiān)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4個,工作機關管理的機關(規(guī)格為副廳級)3個。政府機構37個,其中,省政府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3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6個,部門管理機構(規(guī)格為副廳級)7個。
《改革方案》中將海南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的職責,省政府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省公安廳的消防管理職責,省民政廳的救災職責,省國土資源廳的地質災害防治職責,省林業(yè)廳的森林防火職責,省水務廳的防汛、防風、防旱管理職責,省海洋與漁業(yè)廳的海洋預報減災職責,以及防汛防風防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省應急管理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不再保留海南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
10月8日,應急管理部黨組書記黃明與海南省應急管理廳廳長巴特爾一行座談。
應急管理部副部長付建華、鄭國光,消防局和部相關司局負責同志參加座談。
9月29日,中共福建省委十屆六次全會在福州召開,全會傳達了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
《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明確,福建省省級共設置黨政機構60個。黨委機構19個,其中,紀檢監(jiān)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5個,工作機關管理的機關3個。政府機構41個,其中,省政府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4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0個,部門管理機構6個。
組建省應急管理廳。將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省政府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省公安廳的消防管理職責,省民政廳的救災職責,省國土資源廳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省水利廳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省林業(yè)廳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省農業(yè)廳的草原(地)防火相關職責,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省減災委員會的職責等整合,組建省應急管理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不再保留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省政府辦公廳不再加掛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
今年11月中旬前,福建省要基本完成省直部門機構班子配備、人員轉隸、掛牌、辦公場所調配、公共處室集中辦公等工作;
12月底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門“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工作。
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任命劉琳為福建省應急管理廳廳長。
10月底前完成新組建部門領導班子配備、掛牌、人員轉隸工作。
11月底前按程序印發(fā)部門“三定”規(guī)定,12月底前完成省級機構改革。
與省級機構改革相銜接,統(tǒng)籌做好市縣機構改革工作,細化措施,加強指導,確保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機構改革工作。
根據(jù)《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遼寧新組建一批省政府工作部門和部門管理機構。包括省自然資源廳、生態(tài)環(huán)境廳、農業(yè)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wèi)生健康委、退役軍人事務廳、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醫(yī)療保障局、地方金融監(jiān)管局以及林業(yè)和草原局。重新組建省司法廳、省科技廳,優(yōu)化省審計廳職責,同時也撤并了一些機構。
組建文化旅游、衛(wèi)生健康、醫(yī)療保障、應急管理、退役軍人事務等機構,強化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tài)保護等職能,使各類機構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為。
10月18日上午,省應急管理廳正式掛牌。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吳靖平出席揭牌儀式。
根據(jù)《吉林省機構改革方案》,將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省政府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省公安廳的消防管理職責,省民政廳的救災職責,省國土資源廳的地質災害防治、省水利廳的水旱災害防治、省林業(yè)廳的森林防火、省畜牧業(yè)管理局的草原防火相關職責,省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委員會)的職責等整合,組建省應急管理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省應急管理廳加掛省煤礦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
組成部門(23個):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廳、科學技術廳、工業(yè)和信息化廳、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生態(tài)環(huán)境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yè)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退役軍人事務廳、應急管理廳、審計廳、外事辦公室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根據(jù)《關于地方機構改革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結合實際,制定了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fā)《關于印發(f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
此次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政府總共設立了政府機構39個,其中,自治區(qū)政府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5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9個(副廳級2個),部門管理機構(規(guī)格為副廳級)4個。方案提出:
組建自治區(qū)應急管理廳。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整合優(yōu)化應急力量和資源,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將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和政府辦公廳、公安廳、民政廳、國土資源廳、水利廳、農牧廳、林業(yè)廳涉及應急管理的職責,以及自治區(qū)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草原防火等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應急管理廳。
江蘇、湖南、云南、浙江、山西、北京、安徽、河南、河北、甘肅10個省區(qū)市已經分別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機構改革相關事項。
10月13日至14日在昆明舉行的中國共產黨云南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云南省委貫徹〈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的實施意見》,對全省機構改革作動員部署。
會議要求,確保省級機構改革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實到位,省以下機構改革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10月19日,河南省委書記、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王國生主持召開十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七次會議,傳達學習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第四次會議精神,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研究機構改革工作。
會議傳達了中辦、國辦《關于印發(fā)〈河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聽取了我省機構改革有關工作的匯報,研究了《河南省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審議了《河南省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會議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河南省機構改革方案》,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有組織有步驟有紀律推進我省機構改革,不折不扣完成好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