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您能幫證明一下‘我家是我家’嗎?”南京市雨花臺區(qū)梅山派出所的一位民警為這個問題頭痛不已,這位民警曾被市民要求開具一個內容為“梅山生活區(qū)201幢2單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單元301室”的證明。原來,該市民房產證上的地址和戶口簿上的登記地址,一個是“2單元”,一個是“二單元”,賣房時,相關部門因這一字之差,要求其到派出所開證明,市民只好向民警求助。(10月27日 人民網)
“2單元”非“二單元”?南京這位市民賣房時,被相關部門要求證明“2是二”,確實有點荒唐可笑。類似奇葩證明何時休,值得各地政府部門反思。筆者認為,要求開具“2是二”奇葩證明,是典型懶政行為,必須予以糾正,而根治奇葩證明必須增強為民服務意識,打破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
南京這位市民要賣房,房產證和戶口簿上的登記地址,一個是“2單元”,一個是“二單元”。相關部門因這一字大小寫之差,要求開具“2是二”奇葩證明,或許是怕承擔責任,但工作人員也不去主動調查、核實,二是讓市民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假如由此出現(xiàn)了問題和糾紛,相關部門可以將自己的責任推得一干二凈,這樣做實質是典型的懶政行為。殊不知,同一棟房子怎么會有兩個相同的單元,2就是二,只要主動和公安等部門聯(lián)系核實一下,就不會要求出具“2是二”奇葩證明,如果不是故意刁難賣房的市民,就是為民服務意識淡薄,懶政的官僚主義作風嚴重。
誠然,政府職能部門要求辦事民眾出具一些必備證明材料,無可厚非,民眾也應該積極配合。但曾幾何時,此類需要證明“我家是我家”“我媽是我媽”的奇葩證明既讓群眾跑斷腿,又讓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苦不堪言。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都在積極推進“放管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工作在多個領域見到實效。可是,雖然奇葩證明數量確實少了,但也似乎從未銷聲匿跡,此次要求開具“2是二”證明,就是典型的例證。
要根治類似“2是二”等奇葩證明,政府相關部門必須多作為,要盡量從民眾的利益來著想,增強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進一步優(yōu)化辦事流程,減少辦事環(huán)節(jié),并打破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如將公安、民政、教育、房產等部門的常用數據信息,可以通過內部網絡平臺實現(xiàn)聯(lián)網共享,在做好信息保密的前提下,使職能部門的特定工作人員能夠即時交叉查詢,讓民眾前來辦事帶一張身份證,工作人員就能查清楚需要的信息和材料,或在網上協(xié)調需要核實的情況,沒有必要再辦事民眾去開具奇葩證明。這樣,既能節(jié)省大量社會資源,又方便了辦事民眾,可謂雙贏之舉。
期望政府各職能部門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積極主動作為,通過信息共享及相關制度改革,實實在在為辦事民眾提供便利,讓奇葩證明能早日“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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