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7月22日消息:認為移動、聯(lián)通兩大通訊商收取月租費不合理,律師董正偉致信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要求后者公布制定月租費的法律及科學依據(jù)。收到董的這一請求后,工信部回函做了一些解釋。昨天,因對其中一些內容有意見,董正偉提出了行政復議。

  律師董正偉認為,手機月租費的收取情況,關系到廣大手機用戶的切身權益,是一個重大的公共利益問題。當初手機用戶量少,月租費作為一些政府性收費項目可以彌補國家通信產業(yè)投入不足。“社會發(fā)展到今天,手機已經成為普及的通信工具,手機月租費是否已經失去了存在的科學根據(jù)?”董正偉說。 

  今年6月17日,就自己的上述疑問,董正偉向工信部申請信息公開。7月,董正偉收到了工信部的回函。昨天,董正偉公開了該份回函,他說:“工信部作出了積極回復,是社會進步的一個體現(xiàn)。”但他同時認為,工信部的答復中信息公開不全面,因此提出復議  

  ,要求工信部進行補正或糾正,同時就是否取消月租費進行論證,依法召開聽證會。

  -問題及回復

  董正偉:中國移動、聯(lián)通公司的市場份額分別是多少(含C網)? 

  工信部:通信企業(yè)的市場份額,是通信企業(yè)的商業(yè)秘密,不能公開。 

  董正偉:支付手機月租費的用戶是多少? 

  工信部:國家統(tǒng)計局備案的統(tǒng)計調查內容中沒有“手機月租費用戶數(shù)目”這一項目,依據(jù)規(guī)定,也不能要求企業(yè)提供。 

  董正偉:月租費的定價依據(jù)和程序是什么? 

  工信部:1987年、1994年,主管部門先后兩次下文,將手機資費規(guī)定為月租費、通話費的二部制結構。而目前,通訊企業(yè)已經推出了有月租費的方案和無月租費的方案供用戶選擇。資費制定程序問題,可以到工信部網站查詢。 

  董正偉:在通信企業(yè)盈利指標中,月租費占多大比重?月租費能否取消? 

  工信部:關于月租費能否取消的問題,屬于政策咨詢而非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您通過適當?shù)那捞岢鲈搯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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