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新區(qū)日前在布置信訪工作時要求,各級領導干部面對群眾的訴求首先要做“有理推定”,面對群眾需要解決的問題首先要做“有解推定”,面對群眾的批評、意見首先要對自身的工作做“有過推定”,不能回避問題、推卸責任。(8月7日中新網)
確實,浦東新區(qū)提出的“三有推定”,對于各地破解信訪難題,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wěn)定,具有積極意義。
群眾信訪,不是吃了飯沒事做,總有其一定的主客觀原因,作為信訪部門來說,首先要做“有理推定”,這是對群眾最起碼的一種信任。信訪實踐表明,從總體來看,大部分信訪人反映的問題比較真實,提出的要求比較合理,信訪行為也比較規(guī)范,體現了信訪人對信訪部門的充分信任,反映出《信訪條例》已深入人心。即使有少數人信訪行為不當,也要“推定”其背后肯定有一定的原因。有了這種態(tài)度,才能設身處地聽取訴求,心平氣和地互相溝通,這無疑有利于化解矛盾。如果動輒認為“上訪的沒好人,好人不上訪”,以至無論群眾上訪是否有正當理由,一律視為無理取鬧,一律用“死板板的臉”相對,一律陰陽怪氣,愛理不理,那么,這種火上澆油的做法,只會加劇矛盾,激怒信訪者,導致信訪總量不斷攀升,越級信訪不斷增多,群訪、集訪事件屢有發(fā)生。
希望解決問題,這是群眾信訪的最直接目的。信訪部門對此做“有解推定”,這既是一種樂觀預想,更是一種堅定自信。雖然群眾信訪的原因多種多樣,需要解決的問題形形色色,但認真作好“求解”準備,并實實在在地做好說明解釋、說服調解、聯系轉辦等工作,總比那種“一糊、二推、三拖”的衙門作風來得強。在信訪職權范圍內該解決而且能夠解決的問題,一定要設法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要耐心做好解釋疏導工作,任何推諉搪塞行為,不僅無助于解決問題,反而會使問題積重難返,結果是影響黨群、干群關系,影響社會和諧與穩(wěn)定。
當然,在部分信訪人中確實存在重權利、輕義務的現象,但決不等于他們的批評、意見就一無是處。實事求是講,一些人重復或越級上訪,往往與當地有些干部對信訪工作不夠重視有關。極少數部門和人員在對待信訪問題方面,無論是認識上還是措施上都存在較大差距。他們往往重治標、輕治本,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因而“星星還是那個星星,問題還是那個問題”?,F在強調“有過推定”,堅持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既是一種自我加壓,也有助于改進工作,提高辦事效能,而且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促進良好信訪秩序的形成。
群眾利益無小事。正確處理好新時期的人民內部矛盾,關系到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大局。如何有更好、效地做好信訪工作,是各級黨委、政府必須高度重視,信訪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和解決的問題。浦東新區(qū)在對人、對事、對己問題上所提出的信訪“三有推定”,不僅彰顯出一種人本意識、創(chuàng)新意識和向人民負責的精神,而且不失為一條搞好信訪工作的好思路,值得各地效法和借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