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我國全面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2月,天津出臺《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提出向社會力量購買7大類286項服務事項。日前,市財政局又制發(fā)《關于推進和完善服務項目政府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政府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服務項目分類的原則,采取不同方式進行服務項目政府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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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將服務項目政府采購分為三類。第一類為保障政府部門自身正常運轉需要向社會購買的服務。如公文印刷、物業(yè)管理、公車租賃、系統(tǒng)維護等。第二類為政府部門為履行宏觀調控、市場監(jiān)管等職能需要向社會購買的服務。如法規(guī)政策、發(fā)展規(guī)劃、標準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傳、法律咨詢等。第三類為增強國民福利,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包括:以物為對象的公共服務,如公共設施管理服務、環(huán)境服務、專業(yè)技術服務等;以人為對象的公共服務,如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和社會服務等。
天津確定,第一類服務項目中相對通用且具有一定競爭條件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guī)定,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或競爭性談判方式實施采購。第二、三類服務項目中具有較強特殊性和復雜性且不具備競爭條件的,應當探索委托、特許經營、戰(zhàn)略合作等新型合同類型。或者采取大額項目拆分,新增項目另授的模式,將服務項目分別授予不同的承擔主體,有針對性地培育和發(fā)展多元承接主體。
目前,天津正在著手將一部分教育、衛(wèi)生、咨詢服務、社會保障公共服務事項交民間組織承擔。負責此項工作的市財政局總經濟師趙家旺介紹:“過去政府要辦一些事務,就會成立事業(yè)單位,要人、要錢、要編制,以后政府不再養(yǎng)人,而是購買服務。比如,政府的各類咨詢部門,要通過招標聘請中介管理,這都屬于政府購買服務。”今明兩年,天津將重點在就業(yè)服務、基本養(yǎng)老、公共文化、環(huán)境保護、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安置幫教、社工服務、公益宣傳等領域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市場機制,政府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實現(xiàn)由“養(yǎng)人辦事”向“以事定人”轉變。
天津政府購買服務的全面推開,意味著將有更多財政資金投入其中。趙家旺說,小到一張居家托養(yǎng)代金券,大到每天幾百萬噸的污水處理合同,都要按照公正、公開、透明的制度進行。2012年天津財政購買服務資金為10億元左右,2013年增加到15億元,今年預算安排達到25億元,未來三年的增幅要在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