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國際恐怖活動持續(xù)高發(fā)、反恐斗爭形勢較為嚴峻的背景下,一些恐怖組織頻繁散布各類虛假恐怖信息,以期隱真示假、混淆視聽,以最小的代價實現(xiàn)最大的恐怖效應;一些極端分子為揚名逐利、報復社會,通過散布各類虛假恐怖信息吸引關注、制造恐慌、破壞社會正常秩序。信息恐怖活動已成為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重要潛在危害,打擊信息恐怖活動是網(wǎng)絡反恐當務之急。

 
  三類行為構成信息恐怖活動的主體。
 
  恐怖組織主動發(fā)出的“威脅型”虛假恐怖信息,即恐怖組織為麻痹政府有關部門、在民眾中制造恐怖氣氛,甚至是為了“聲東擊西”,使用“真假結合、虛實結合”的手法,散布即將發(fā)動恐怖襲擊信息。由于該類信息真?zhèn)坞y辯,極易達到干擾破壞的目的,目前已成為恐怖組織慣用伎倆。極端分子為發(fā)泄不滿制造的“報復型”虛假恐怖信息,即少數(shù)因利益受損、仇富等原因而心理扭曲的極端分子,為報復社會、尋求心理平衡制造散布虛假恐怖信息。隨著社會改革觸及利益不斷深入,此類“報復型”虛假恐怖信息呈多發(fā)態(tài)勢。媒體炒作渲染的“新聞型”虛假恐怖信息,即個別媒體或民眾出于新聞炒作或獵奇心理,對恐怖分子的虛假信息進行不負責任的報道、轉載和渲染,甚至不惜捏造新聞,從而成為虛假信息傳播的“助推器”。
 
  網(wǎng)絡成為信息恐怖活動的主要傳播手段。
 
  據(jù)德國和以色列反恐專家聯(lián)合研究表明,1998年互聯(lián)網(wǎng)上含有極端思想和恐怖信息的網(wǎng)站有10余個,目前此類網(wǎng)站己超過6000個。如“基地”等國際恐怖組織針對西方國家的恐怖襲擊警告,大多是通過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傳音頻視頻文件、發(fā)帖等形式發(fā)出的。一些恐怖組織和極端分子經(jīng)常通過撥打電話、郵寄信函和發(fā)送傳真等形式,向政府機關和有關部門發(fā)布虛假信息。公開資料顯示,俄羅斯近年收到的虛假恐怖信息中,有90%的犯罪嫌疑人是通過撥打電話實施的。還有一些恐怖組織建立了自己的新聞媒體傳播體系,成立了專門的宣傳機構,并招募專業(yè)人員炮制虛假信息向媒體發(fā)布,從而使虛假恐怖信息得以最快速地向更多受眾傳播。
 
  大型活動是信息恐怖活動的主要選擇時機。
 
  為最大限度地制造轟動效應和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恐怖組織或極端分子往往在大型體育賽事和重要國際會議前后散布虛假恐怖信息。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和2002年鹽湖城冬奧會期間,美警方頻頻接獲虛假恐怖襲擊信息,各類“可能有炸彈”的電話舉報不斷,影響了賽事的進行和選手的安全感。2011年倫敦奧運會期間,因為收到大量恐怖組織威脅信息,主辦方始終將恐怖主義威脅列為“嚴重”級別,造成人心惶惶。剛剛結束不久的巴黎氣候大會,一些恐怖威脅信息致使法國調動12萬警力進行保衛(wèi),同時向邊境部署1.5萬警察、憲兵和海關人員。
 
  信息恐怖活動危害遠大于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甚至不亞于恐怖事件。
 
  一是導致社會心理恐慌。2005年10月,美國紐約地鐵多次發(fā)現(xiàn)裝有不明液體的瓶子,導致民眾恐怖情緒上升,紐約市長不得不親自乘坐地鐵以安民心。二是擾亂公共安全秩序??植澜M織或極端分子通常選擇敏感時期針對政府機構、大型商場、交通設施等公共場所散布虛假恐怖信息,極易引發(fā)社會秩序混亂。2008年9月底,有人在印度拉賈斯坦一正在進行宗教活動的寺廟中散布有炸彈謠言,引起民眾極度恐慌,踩踏至死179人。三是消耗反恐工作資源。無論恐怖襲擊信息真假如何,有關部門均需按工作流程對其進行情報研判、應急處置、安保防護和偵破抓捕,既消耗了無形的精力,也增加了有形的成本。2008年2月,有人警告稱在英國北海油田鉆井平臺安裝了爆炸裝置,英國防部被迫派出皇家空軍和海岸警衛(wèi)隊14架直升機緊急疏散500余名工人,整個行動耗資高達50萬英鎊,最終虛驚一場。
 
  國際上應對信息恐怖活動的做法值得借鑒。
 
  由于恐怖組織或極端分子捏造傳播的虛假恐怖信息真?zhèn)坞y辨,國際上處置信息恐怖活動普遍堅持“四個原則”:
 
  “寧可信其有”,認真處理每條涉恐信息。
 
  美國自“9·11”事件后,情報和安全部門更加重視對各種恐怖襲擊信息的處置工作,即便是明顯的虛假信息也會視情采取相應措施。2006年10月,美安全部門接獲波士頓可能遭“臟彈”襲擊的信息,美警方初步鎖定嫌犯并基本判定恐怖威脅不存在后,仍然將恐怖嫌犯的照片在街上散發(fā),并使用探測裝置對波士頓各條街道進行放射性物質掃描。英國自2005年7月發(fā)生倫敦地鐵爆炸案后,警方在處置各類涉恐信息時,被授權“寧可錯抓,也不能放過一個恐怖嫌犯”。
 
  “少說多做”,謹慎處置涉恐信息。
 
  為避免引起民眾恐慌,各國在未取得明顯工作進展前,均盡可能地低調處置信息恐怖活動。德國反恐機構獲取涉恐信息后,通常以“只做不說”或“少說多做”為原則,盡快判明恐怖威脅信息的真?zhèn)?。若確認為虛假信息,或不再處理,或及時向公眾加以說明;如暫時無法確認,則繼續(xù)跟進調查,待案情基本明確或接近結案時再向民眾公布。
 
  “適時適當”,主動發(fā)布權威信息。
 
  適時公布對虛假恐怖信息的偵察結果,有利于消除民眾的恐慌情緒,維護社會穩(wěn)定。俄羅斯情報部門在緊急情況下往往會向媒體提供恐怖襲擊預警信息,以提高民眾警惕性、震懾恐怖分子,并達到預防、中止或遲滯恐怖襲擊的目的。
 
  “露頭就打”,依法嚴打散布虛假信息行為。
 
  為達到警示效果,各國均對散布虛假恐怖信息的行為依法嚴厲處置。英國政府數(shù)次修改反恐法案,增加嚴厲打擊散布恐怖信息、包庇恐怖嫌犯等犯罪行為的條款,并將警方拘押恐怖嫌犯的時間由28天增至42天,擴大了警察執(zhí)法權力。德國根據(jù)《刑法典》第12條,確定散布虛假恐怖信息為“影響公共安全罪”。2003年9月,德一名女大學生向杜塞爾多夫機場打電話謊稱機場內有多個爆炸裝置,導致機場癱瘓7個小時、1.5萬人延誤航班。德法院隨后判處當事人賠機場損失20.7萬歐元,并規(guī)定必須從當事人工資里扣還,以達到長期警示效果。
 
  信息恐怖活動已成為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重要潛在危害,應對和處置信息恐怖活動需要謹慎的態(tài)度、嚴密的措施和高超的藝術,
 
  如何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恐怖活動生存的土壤,如何最大限度地切斷虛假恐怖信息的傳播渠道,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民眾防恐反恐的意識和能力,如何最大限度地減少虛假恐怖信息對反恐工作帶來的干擾,是擺在中國反恐工作面前的重大課題。
 
  《反恐怖主義法》的出臺,必將為打擊信息恐怖活動提供有力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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