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15年5月7日,重慶兩江新區(qū)市場和質量監(jiān)督管理局收到萬某郵寄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公開其向我局投訴的關于重慶某服飾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標簽不符合規(guī)定案的調查處理情況。2015年5月13日,我局作出回復,告知其我局已立案,案件正在依法調查中尚未結案,待調查處理結束后,我局將會書面回復。5月25日,萬某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我局撤銷該回復。通過積極充分地應訴準備,我局向法院提交了答辯狀及相關證據材料后,原告萬某撤回起訴。
二、案件評析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fā)〔2010〕5號)的規(guī)定,行政機關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獲取的內部管理信息以及處于討論、研究或者審查中的過程性信息,一般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所指應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案中,原告要求我局公開的信息是我局正在立案調查期間的案件信息,屬于過程性信息,所以我局做出了不予公開的回復。我局的答辯意見在訴訟期間得到原告及法院的認同,原告最終主動撤訴。
三、相關問題探討
本案屬于政府信息公開類案件,此類案件已成為目前行政訴訟的主要案源且呈上升趨勢。在我局作為被告的17件行政訴訟復議案件中,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案有3件,對于此類案件的處理及回復應當引起高度重視。本文結合相關法規(guī)、規(guī)章、司法解釋及最高法院公布的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案例,匯總以下需要注意的問題。
?。ㄒ唬┫嚓P法規(guī)、規(guī)章及司法解釋
目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可適用的法規(guī)、涉及市場監(jiān)管的規(guī)章及司法解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guī)定》《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f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等。
?。ǘ┕_方式和程序上需要注意的問題
1、答復期限。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屬于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2、申請人應當提交的申請材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zhí)峁┡c其自身相關的稅費繳納、社會保障、醫(yī)療衛(wèi)生等政府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除申請上述信息外,申請其他政府信息,不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
3、公開方式。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fā)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要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ㄈ┱畔⒎秶J定上需注意的問題
1、應當公開的信息
應當公開的信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包括政府依職權對外獲取的信息及雖然形式表現為內部報告,但實質仍是行政管理職能延伸的信息。
行政機關向申請人提供的政府信息,應當是正式、準確、完整的,申請人可以在生產、生活和科研中正式使用,也可以在訴訟或行政程序中作為書證使用。行政機關一般不承擔為申請人匯總、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機關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搜集信息的義務。
2、不應當公開的信息
?。?)法定不予公開的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公開的情形應由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凡屬于政府信息,如不存在法定不予公開的事由,均應予以公開。
?。?)過程性信息。過程性信息一般是指行政決定作出前行政機關內部或行政機關之間形成的研究、討論、請示、匯報等信息,此類信息一律公開或過早公開,可能會妨害決策過程的完整性,妨害行政事務的有效處理。但過程性信息不應是絕對的例外,當決策、決定完成后,此前處于調查、討論、處理中的信息即不再是過程性信息,如果公開的需要大于不公開的需要,就應當公開
?。?)內部管理信息。所謂內部信息,就是對外部不產生直接約束力的普遍政策闡述或對個案的非終極性意見。之所以要免除公開內部信息,目的是保護機構內部或不同機構之間的交流,從而使官員能夠暢所欲言,毫無顧忌地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
?。?)檔案信息。如何區(qū)分檔案信息和政府信息,根據司法解釋規(guī)定,政府信息由行政機關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保管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guī)定。政府信息已經移交各級國家檔案館的,依照有關檔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實踐中,對檔案信息公開的處理,可依據《檔案法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集體和個人寄存于檔案館和其他單位的檔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布,如需公布必須征得檔案所有者的同意。”
?。ㄋ模┎还_信息的處理方式需注意的問題
1、涉及商業(yè)秘密及個人隱私信息處理方式。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yè)秘密及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應注意:一是商業(yè)秘密的概念具有嚴格內涵,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guī)定,商業(yè)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依此標準進行審查,而不應單純以第三方是否同意公開作出決定;二是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答復期限內;三是行政機關應當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商業(yè)秘密進行調查核實,并將調查核實的證據及依據留存并告知申請人;四是行政機關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援引具體的法律條款并說明理由。
2、不存在的信息的處理方式。行政機關以信息不存在為由拒絕提供政府信息的,應當證明其已經盡到了合理檢索義務。申請人對于信息內容的描述,也不能苛刻其必須說出政府信息的規(guī)范名稱甚至具體文號。如果行政機關僅以原告的描述為關鍵詞進行檢索,進而簡單答復政府信息不存在,亦屬未能盡到檢索義務。
3、已經主動公開信息的處理方式。對于已經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可以不重復公開,但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且要確保通過該方式和途徑,能夠使申請人全面獲取其申請的信息內容而無漏項。
作者:周 靜 屠珊珊;單位:重慶兩江新區(qū)市場和質量監(jiān)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