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米脂縣建設的22個重點項目全部推行公開競標制度,不僅公開率達到100%,而且節(jié)約資金達38%。這是米脂縣強力打造“陽光政府”的成果。

  米脂在發(fā)展過程中,從政府自身建設入手,提高服務水平和辦事效率,還政于民,“陽光”決策、“陽光”作業(yè)、“陽光”實踐,強力打造“陽光政府”。曾經很“神秘”、“保密”的政府工作項目規(guī)劃已經在群眾中得到最大限度地公開。

  推行問計于民制度,給群眾決策參與權。米脂縣對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總是問計在前,決策在后。從城市建設、支柱產業(yè)的確立到修建公廁的位置,都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把實事辦到群眾心坎上。去年召開了3次政府決策咨詢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老干部和群眾代表參加,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對形成的決策事項,及時通過電視臺和政務公開欄向群眾公布。

  推行全民參與制,把參與權交給群眾。米脂縣財政建設資金十分有限,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及財政資金,該縣把推行“陽光”作業(yè)作為政府辦事的重要手段,把項目融資、產權置換、招商引資等市場經濟手段作為整合現(xiàn)有資源及集聚民間資本的主要措施。近兩年建設的重點項目全部推行公開競標制度,從根本上減少了中間環(huán)節(jié),杜絕了“暗箱”操作。

  為了確保“陽光”決策目標如期實現(xiàn),米脂縣推行全程監(jiān)督制,把監(jiān)督權交給群眾,不僅構建了較為完備的督辦體系,還邀請10余名群眾代表作為政府工作的監(jiān)督員,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重大項目建設。

  推行公示制,把知情權交給群眾。米脂縣率先建立新聞發(fā)布會制度,定期通過媒體向全縣人民通報經濟社會發(fā)展、重點項目進展、各項惠民政策以及重大決策部署等情況。全面推行“陽光”采購,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并在大幅度推行政府“瘦身”計劃的同時,建立目標責任制、政務公開制、服務承諾制、掛牌上崗制、首問責任制等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使政府部門的工作作風有了明顯改進。

  推行為民謀利制,把解民憂的責任夯到政府肩上,時刻把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政府取信于民的工作??h上全面整合涉農資金,投入1.3億元,實施了“七大惠農工程”,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得到極大改善;設立了特困救助中心,投入70多萬元,救助特困大學生192名;投資2500萬元完成了濱河文化廣場建設工程,為城市建設增添了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投資1150萬元實施了城區(qū)配水管網二期改造工程,解決了多年來城區(qū)居民用水緊張的問題;投資1500萬元實施縣城防洪排水工程,徹底改變了縣城雨天道路泥濘,晴天塵土飛揚的狀況,城市交通、衛(wèi)生、治安等秩序明顯好轉,城市面貌大大改觀。

  有效的“陽光”實踐,為米脂縣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去年全縣財政總收入首次突破億元大關,達到1.22億元;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預計達到1.3萬元,同比增長65.2%;農民人均純收入首次超過全市平均水平,預計達到4068元,同比增長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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