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保送生選拔情況、醫(yī)療費用明細清單、水電等公共服務調整計劃以后都必須向社會公開。日前廣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fā)的《關于2009年廣州市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明確,學校、醫(yī)院、供水供電供氣、交通、環(huán)保、計生6類民生部門的信息將成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內容;而關乎全市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重大輿情動態(tài),也將力爭第一時間向媒體和社會通報。

  自去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施行以來,從法律上說,政務公開已不是停留在民眾茶余飯后的談資,或者政府部門可以隨意拿捏尺度的遮羞布,而是民眾手中可以坦然主張的權利,更是政府部門必須履行的公開、通報義務。這部法律承載著全體人民對于“陽光政府”的渴望。就在中國首部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近一年之時,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fā)布了其2008年信息公開的情況。在重大工作部署的公開方面,“三鹿”奶粉處置情況和抗震救災、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等2008年的國家重大事件列在同樣重要的位置。此外,還公布了與民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或者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決策、法規(guī)、規(guī)定等草案,包括關于深化醫(yī)藥衛(wèi)生體制改革的征求意見稿,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方案。應當說,中央層級在政務公開方面所交出的答卷是讓人滿意的。

  然而,當政務公開大門忽然敞開的時候,當打造“陽光政府”成為必須之時,某些地方措手不及、驚慌失措的表現(xiàn)顯然不太讓人樂觀。對“華南虎信息公開申請”的回應遮遮掩掩、拖拖拉拉;而曾轟動一時的湖南汝城“全國首例市民狀告政府信息不公開案”,終于也無聲無息地歸于寂靜。最近媒體揭露,在某些偏遠的地方,手足口病疫情存在名單外的死亡患兒;而礦難瞞報也已發(fā)展為一條心照不宣的“潛規(guī)則”。無疑,政務公開,我們仍在路上。

  此次《意見》的出臺,確實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條例》所規(guī)定的公開范圍。由于《條例》立法層級的限制,其公開義務主體一般僅指政府部門,而《意見》把6類民生部門的信息明確規(guī)定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內容,加大公共企事業(yè)單位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擴大了公開事項與義務主體范圍,要求“校務公開”、“院務公開”等等,都是切合民意之舉。同時,要求建立健全輿論危機處理工作機制,對于關乎全市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重大輿情動態(tài)要第一時間向媒體和社會通報真實、權威信息。在各地市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屢屢受挫的背景下,廣州市政府作出這樣的要求,勇氣可嘉,立場清晰。但是,廣州如想在推進政務公開方面力拔頭籌,需要的可能就不僅僅是勇氣。政務公開不能專挑軟柿子捏,只有各級政府和官員擺脫“暗箱操作”的行為慣性,徹底根除“選擇性公開”的痼疾,學會透明化生存、鏡頭下施政,才真正決定了打造“陽光政府”的成敗。

  政務公開,我們仍在路上?!兑庖姟返某雠_讓我們可以期待,只不過,結果如何,要讓實踐來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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