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陽一位市民王清向南陽市上至市政府下至一個區(qū)的蔬菜辦公室共181個行政部門,提交7項政府信息公開書面申請。結(jié)果申請不但沒有實質(zhì)性回復,他更是被有些單位懷疑是間諜。
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后,無數(shù)人為此舉歡呼雀躍,因為從此公民可以憑借此尚方寶劍,獲取自己想知情、政府應當公開的信息。然而現(xiàn)實卻是,在條例實行1年多來,一些政府部門利用各種借口對應該公開的信息不予公開,或者如同王清所遇到的一樣,得到一些“沒有實質(zhì)性回復”。
公民手拿尚方寶劍,卻還是得不到自己想要政府部門公開的信息,一層無形的天花板橫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一些政府部門信息之間,成為許多普通公民無法逾越的距離。天花板效應成為籠罩《信息公開條例》的魔咒,而被拒絕、被搪塞、被忽悠也就成了很多要求某些政府信息公開的公民的宿命。
這層天花板的制造者不是別人正是一些政府部門。信息公開條例的初衷就在于使得政府行為透明、廉潔、高效,一定程度上起到預防、遏制腐敗的作用。然而,現(xiàn)實中,一些政府部門為了見不得人、見不得光的利益,千方百計地制造天花板,不讓公民了解知曉其中的來龍去脈,以實現(xiàn)自己的部門利益。于是,利用信息公開條例的漏洞,拒絕公開、避免公開成為一些政府部門的本能反應。作出一些官腔十足、陳詞濫調(diào)、冠冕堂皇、沒有實質(zhì)性內(nèi)容的回復更是一些部門、一些官員的拿手好戲、看家本領(lǐng)。
如果說天花板的制造者是一些政府部門,那么這些天花板的基因則源于現(xiàn)行的政府、官員任免、升遷、考核制度、體系,也就是現(xiàn)行的官制。毫不客氣的說,一些政府部門,一些政府官員對自己利益負責,對上級負責,就是對公民、對公眾利益無動于衷漠不關(guān)心,甚至變本加厲地予以侵害掠奪。正是這種無需對公民、對公眾負責的官制和相應制度安排,使得這層天花板歷久彌新、根深葉茂、如銅墻鐵壁牢不可破。
只有公民、納稅人的喜怒哀樂關(guān)乎官員仕途、部門利益關(guān)乎其獎罰榮辱、生死存亡的時候,這層天花板才可能從根本上鏟除,這種天花板效也才能壽終正寢、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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